近日,临沂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临沂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抓细抓实、深入开展。
两个《实施细则》分别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原则、考核机关、考核对象、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并对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和考核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整合。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合格等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评定标准方面,共计细化增加了12项内容。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严格约束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两个《实施细则》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分别进行优化整合。考核内容各细化增加了7项考核重点。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目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依托全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表格申报、材料审核、电子签章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两个《实施细则》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省有关文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年度考核制度的有效抓手,是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能力建设、严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新时期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均等化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山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