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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没立遗嘱,死后儿子不能继承房产

2021-10-22作者:讨说法网浏览:1564

很多人都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时候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案例,独生子女无法全部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的事情。

小张是独生子女,父母对他疼爱有加,无奈岁月不饶人,2015年小张父亲过世,尔后在2018年的时候母亲过世了,父母生前在长沙留有一套126平米的房产,当小张拿着父母的死亡证明和产权证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确被告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是怎么回事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


原来根据《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小张父母生前都没有立下遗嘱,小张父亲死亡的时候,小张的爷爷还在世,房子是小张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死后,房产中属于父亲的1/2被小张的爷爷、母亲和小张本人三人继承,各站1/3。那么小张爷爷就有了该房产的1/6的所有权,小张爷爷死后这1/6被小张的叔叔伯伯所继承,因此房产局才不给办理手续,只有小张的叔叔伯伯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小张才可以完全继承父母的产权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所以说,为了避免遗产继承纠纷,一定要在生前立下遗嘱,不要觉得父母还在,做子女的就要求立遗嘱是大不孝行为,现今是法制社会,如不在生前立下遗嘱,会给继承带来很多的麻烦,尤其是在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要不然叔叔伯伯都来跟你争遗产,老人如果不识字、看不清等书写困难的情况,可以口头遗嘱或者录音录像,不过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当人最好在有效的方式还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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