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讨说法网! 登录免费注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网络谣言侵权的维权法律依据及途径

2022-11-04作者:讨说法网浏览:1379

字号移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然成为网民发表言论的公共空间,公民的言论自由得以更充分体现。但一些人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随意发表对他人有侮辱性、损害性的不实言论。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广泛性等特点,谣言侵权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害比传统谣言侵权行为后果更为严重。本文探讨了个人遭遇网络谣言侵权事件后,可采用的法律依据及维权途径。

一、何为网络谣言侵权

谣言一般指没有事实依据的传闻、未被证实的消息。以互联网作为传播载体的网络谣言,传播渠道广泛,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每个网民都可参与到谣言的加工和传播之中;更具迷惑性,在“有图有真相”的互联网上,谣言的传播形式多样,通过“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方式捏造出的不实信息,更易让人轻信。因此,网络谣言更具流传性和冲击力,可以迅速引导或是改变他人认知,甚至是控制他人的思想和行为。

网络谣言对人格利益的损害主要包括,“侵害姓名权”即盗用或者是假冒姓名的行为;“侵害肖像权”即没有经过许可就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侵害名誉权”即发表攻击和诽谤他人文章的行为。当前多数网络谣言侵害的都是名誉权,尤其是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容易成为某些网民及组织实施网络谣言侵权的对象。这些针对公职人员谣言侵权行为,不仅会抹黑个人清白,影响其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甚至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此外,在网民与谣言“互动”过程中,某些用户还通过人肉搜索,将被侵害人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等隐私公布在网络上,将对个体隐私权造成更加严重侵害。

二、网络谣言侵权特点

一是网络侵权简单易行。由于网络是一个开放性的、巨大的虚拟空间,多数情况下在网络空间中从事任何活动是不需要与现实中的真实身份相关联的,并且行为人无需具备高深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就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施侵权行为。

二是内容传播范围广泛。借助无形高速运转的网络,网络谣言迅速扩展,波及面广,一旦成为热点会瞬间引爆流量,侵权行为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并且挽回损失则需付出高昂成本。

三是网络谣言侵权主体复杂隐密。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世界,任何人都可以匿名或者以任意称谓参与网络活动。侵权主体身份隐蔽、涉及面广,既包括发布者,也包括转发者、复制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维权人通常很难找到实施侵权行为背后的人。

三、网络谣言维权法律依据

对于网络谣言侵权行为,开展维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机构及互联网账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规定,国家及地方网信部门负责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互联网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健全受理、甄别、处置、反馈等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处理用户和公众投诉举报。

互联网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网络谣言侵权维权方式及案例

面对网络谣言侵权行为,受害方往往需要及时地删除侵权内容,消除侵权影响,之后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具体可通过如下办法进行维权。

1.联系发布者删除侵权信息

被侵权人可通过采取在原帖文下留言、向发布账号私信、电话等方式,与发布侵权内容的网络账号持有人直接进行交涉,说明事实与相关法律依据,要求其删除信息,防止不当信息进一步传播。

2.向商业网站平台举报


商业网站平台承担着建立和维护良性互动的平台秩序、保护用户权益的责任义务。遭遇网络侵权时,应及时通过商业网站平台的投诉/举报渠道敦促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迅速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各大网络平台都开通了受害方投诉渠道及设立相关的投诉规则,且各平台受理投诉的渠道、方式、流程及要求虽不尽相同,但操作相对较为简单。


3.向互联网监管部门举报

通过中、省、市三级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比如,今日头条、抖音、微博的总部位于北京,可向北京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进行投诉;小红书的总部位于上海,可向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投诉等。具体举报途径可分为以下三种:登录官网进行投诉举报;通过拨打互联网监管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通过向监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投诉举报。



4.诉讼或报警

互联网上过度宣扬、披露他人隐私,肆意猜疑,用语偏激甚至粗暴等行为,对公民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若情节严重,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维权案例

公职人员王某在查案办案过程中因影响了张某的利益,张某遂产生报复心理,在某商业网站平台上发布贴文,通过肆意编造、夸大其词等进行诬告泄愤,引发网民传播和负面评论,致使王某名誉受损,同时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事发后,王某及时通过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及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列举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容失实的依据,要求尽快删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信息,提供发布侵权信息的主体,责成该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最终,贴文被及时删除,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公职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下列举在“某家号”商业网站平台进行举报具体步骤。

1.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某家号”网站主页,下拉至网页底部,点击“常见问题”按钮。


2.网页跳转至“某家号-常见问题”界面,再次下拉至界面底部,点击“投诉建议”按钮。

  

3.在投诉建议界面反馈类型中选择“侵权投诉”-“侵权删稿”,跳转至此类投诉信息填写界面。


4.在填写投诉信息界面,填写举报内容信息。首先,选择网络谣言侵害个人权利属性;其次,填入原帖文所发布的网站地址;然后在投诉描述一栏中,简要描述其侵权事实。例如,在该案例中,我们可以填写:“本人王某,贵网站中该贴文内容传播有关本人负面不实信息,涉嫌侵害本人名誉权,对我精神及其他方面造成严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请贵网站删除相关贴文。”证明材料中,可上传原帖文截图、相关证据,以及对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截图。最后,下载撤稿函模板,按要求填写后上传。


5.在填写投诉信息界面,填写权利人信息,若为代理人,则提供代理人个人信息及委托材料。


6.投诉提交成功后,可在【问题反馈】-【反馈历史】页面查看投诉处理状态及结果。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络用户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发生矛盾纠纷后,被侵权人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主动依法举报维权,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各商业平台及网站也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处置网络侵权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作者单位:西安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热门排行
相关资讯
© 2021 taoshuofa.cn 湖南求实说法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湘ICP备18010146号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762号指导单位:全国商报联合会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