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5月9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办案发现,近年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均大幅上升,有的当事人不服司法裁判,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依法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2023年一季度共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00余件。
最高检指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房屋出卖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一房二卖”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二是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权利证书登记人不一致产生房屋权属争议;三是房屋买受人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房屋易给自身造成损失。实践中,房屋权利证书登记人有时并非房屋实际所有人。在房屋名义登记人出售房屋,而实际所有人对出售行为未予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此时,若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其购房行为可能不构成善意取得,不受法律保护。
结合监督办案实践,检察机关提示,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房地产登记制度及有关政策,诚信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潜在交易风险,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甚至民事诉讼,最大限度维护交易安全。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后,应及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合伙买房当事人应签订相应内部协议,留存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能够充分证明房屋真实权属关系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