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市场一房多卖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不要被骗,如果一旦遇上“一房多卖”的事情,一定要及时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房多卖,多个买房者权力顺序是怎样的,房子该归谁所有呢?
一房子多卖指的是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买卖合同。,当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买卖合同时,如果买卖合同均有效,那么已经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权利保护在先,然后是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最后是合同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受人。
一房多卖一般应按照一下几个规定来确定最终的买受人
1、受领交付
已经受领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
2、支付价款
先支付房款的优先于后支付房款的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
3、合同签订时间
先签订合同的优先于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一房多卖中无法取得房屋的善意买受人有哪些救济
1、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2、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3、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4、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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