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家人商量一下调解方案,如果同意,随时给我办公室打电话,我负责联系对方,组织你们通过视频系统签署调解协议。”当事人毛某没想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伟的办公电话成了解决纠纷的热线电话。
毛某与家人同意调解方案后,于当晚9时许拨通了张伟的办公电话。张伟当即说道:“我现在与对方联系,你们通过视频系统签署调解协议,然后商定履约地点。”
张伟立即组织当事双方通过视频系统签署调解协议,并约定次日进行款物交付。因疫情防控,原商定的地点进行了封控,毛某给张伟打电话说明情况,张伟又与对方联系变更地点,如约完成了款物交付。
得知此情况,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支合专门向河南高院相关负责人点赞:“法官的辛苦换来了当事双方的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加严格公正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
“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在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制约河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是河南法院干警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形成的共识。
连日来,河南法院干警坚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岗位提出目标与要求。其中,主动接受律师的监督与评价,是河南高院与河南省司法厅全面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项举措。
河南高院专门邀请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律师代表就庭审实质化、提高网上开庭效果、加大证人鉴定人出庭力度、认罪认罚规则适用、保障援助律师辩护权、案外人财产保护、提高执行到位率、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案多人少难题、律师和法官会面等,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
河南高院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向全省律师征求对法院工作意见,共设置22个问题,其中15个问题涉及对法院相关工作质效的评价,通过省律师协会向全省律师发出。河南高院督察局专门开设电子信箱,共收回有效问卷3944份,征集到律师涉及法院21个方面工作的具体评价及2621条意见与建议,促使法院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质效。
“法官行使司法裁判权,律师对法官公正司法的监督最有动力,律师也最了解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河南高院党组认为,主动征求律师的意见与建议,能够切实增强办案能力,转变司法作风。河南高院带头专门成立走访律师工作组,全省各级法院均安排专人上门走访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广泛征求律师在立案、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中和司法作风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以加强条线指导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有针对性进行整改。
针对案件超审限、隐性超审限等问题,河南高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省法院机关案件审限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规范变更审限手续的实施办法》,在审判流程系统设置延扣审限审批程序,上提延长、扣除审限的审批权限,规范延扣审限管理;设置立案、开庭、合议、送达等各个环节办理期限,由系统自动控制、临期自动提醒,强化对审限问题的信息化监管。目前,河南全省法院延扣审限案件比例已由11.3%下降到4%,案件效率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河南高院审管办牵头建立健全各条线专业法官会议,在原有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的基础上,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条线专业法官会议,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河南高院研究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研究程序及在解决法律适用分歧上的职责作用等,积极推进数字审委会系统的部署运用及系统优化工作,并与审判流程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实现审委会会议控制、议题审核、语音录入、电子签章、同步电子卷宗、类案智能推送等功能的电子化和智能化。
“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共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