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工作会议,并向社会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130个立法项目。本届立法规划有哪些特点?对立法规划的落实有哪些举措考虑?今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言人杨合庆进行了介绍。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坚持急用先行,着眼长远谋划,具有分量重、工作实、项目多、有创新等突出特点。”杨合庆说。
聚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法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立法工作安排的“最初一公里”,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对立法项目作出具体安排,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立法规划确定第一类拟届内完成项目79件,第二类需抓紧推动项目51件,还有第三类研究论证的项目,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及时开展的相关立法、修法项目作出兜底性安排。
其中一类、二类项目合计130件,包括相关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等方面的法律制定项目60件,涉及重大体制调整、重大制度改革、有关方面反映问题突出等方面的法律修改项目70件。
在一些重要立法工作安排上有创新。立法规划项目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同时对法典编纂工作、拟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进行统筹谋划。将法典编纂作为一个重大课题专门研究论证,对积极研究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作出部署安排,并对编纂法典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等作了考虑。专题研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对今后五年大会审议法律案作出统筹安排。此外,立法规划还首次对适时开展法律清理作了部署,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和谐统一、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