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朱宁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以171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此举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需要,是加强国际合作、打击严重有组织犯罪,包括腐败犯罪的需要,是顺应国际合作的规则需要。
据了解,目前与刑事类国际合作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引渡;第二部分,刑事司法协助;第三部分,移管被判刑人。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经出台,;这次这部法律的出台,就是把后两部分内容集合成法推出。张晓鸣说。
据张晓鸣介绍,近20年来,联合国已经通过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简称UNTOC)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简称UNCAC)。据最新统计,在这两个公约项下,中国作为缔约方,可以与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包括刑事司法协助在内的合作。;所有这些批准加入和缔结的国际公约,都需要有国内法来使条约中规定的国际法义务落地,这就是制定这部法律的意义。张晓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