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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为抗击疫情提供坚强保障

2020-01-27作者:求实说法浏览:1211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打破世间的宁静。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多次提出要求的基础上,大年初一,习近平总书记又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疫情防控再部署、再动员。全国各地各部门紧急行动,人民群众联防联治,多种力量驰援武汉,各级领导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靠前指挥,都让人们看到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希望。

毋庸讳言,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为了打赢这场战争,军队、地方、民间等各种力量吹响集结号,奔赴战场。战斗已经打响,我们没有退路,必须打赢,也一定能打赢。

当然,在这场战争中,法律不会缺席,同样也会走上战场。

我国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危害国家疫情防控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在全国抗击疫情的紧要时刻,法律的保障作用更须彰显,必将对违法犯罪行为果断亮剑。

比如,对身染传染病不服从管理,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在防治、防护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冒、劣药,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执行公务罪处罚。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处罚。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从重处罚。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这几天,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有个别人制造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他们因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被依法拘留。

抗击疫情,不管是战斗在一线的所有人员,还是后方服务人员;不管是主动接受隔离观察的人员,还是宅在家里不给病毒传播机会的人,每个人都是一道疫情防控的;长城。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不给抗击疫情添乱添堵。如果有人胆敢置法律于不顾,干扰疫情防控或者失职渎职,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统一指挥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已经打响疫情防控狙击战。

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没有翻不过去的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明媚的春光在召唤着我们,新时代的中国依然会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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