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规则,向社会传递;邪不压正的司法立场,体现了中国司法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断迈进。
指导意见要求认定正当防卫;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司法理念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当人们遭遇不法侵害时,不敢采取防卫措施,或者正当防卫后面临不利后果怎么办?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撑腰,为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正气提供法治保障。
正当防卫权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立法本意,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赋予公民采取制止行为的权利。自施行以来,这一制度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在有些案件中也存在把握过严甚至严重失当等问题,引发关注。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从而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错误倾向,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近年来,一些涉正当防卫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案件既关乎法律,也关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关于这些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往往牵动人们心中关于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才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规则,向社会传递;邪不压正的司法立场,体现了中国司法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不断迈进。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具体适用和工作要求三大方面,用22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这一规定,将有效纠正以往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过严、对防卫人的;退避义务要求过高等问题,体现了司法的关怀和法律的温度。对办案人员而言,要在吃透法律精神、依照法治框架的前提下,作出合乎法理、事理、情理的准确判断,确保案件处理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指导意见要求认定正当防卫;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司法理念上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正如法谚所说:正当防卫的适法性及不可罚性,其基础来自于一般人本性的感情。源远流长的中华法系,也包含着丰富的被现代法律称为;正当防卫的内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意味着在刑法的威严目光中,也能透显出法律对人性的关怀、对人在危急处境中的体谅,以及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理念的坚定捍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在法治框架内为正当防卫提供保障,对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分必要。相关规定的出台,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必将更好擦亮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推动全社会养成见义勇为的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