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在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的市第五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获悉,4年来,协会共办理诉讼案件13000余件,非诉讼案件近6000件,法律援助案件近4000件,调解纠纷5000余件。
近年来,在江苏省南京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支持下,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彰显扎根基层的独特优势,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永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在司法部特别是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政策引领下,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历层次、年龄结构得到大幅改善,四年内有120名新执业人员进入行业,为队伍稳定和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提供了强劲动力。市局和行业协会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坚持拓展与规范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诚信并行。着力推进案件卷宗、机构标识和工作服装徽章;三统一,全力关注执业权利保障,注重宣传行业整体工作,积极选树模范先进典型,行业整体面貌得到有效提升。他强调,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进一步凝聚力量,提高素质,展现担当,为推进法治南京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继续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业务能力,行业协会要大力开展执业技能培训,组织业务学习交流,加强法律执业共同体建设。
会议听取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王光辉等17名会员组成的第五届理事会,王光辉当选会长,并审议通过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修改的《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和《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李世刚、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梁武华、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王英山等领导出席会议,协会正式代表和各区列席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