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也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安全的重要的一环。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有利于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
《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是一部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佑人民安宁,保群众安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开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我们一起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