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19日电(记者 曹音)
洗钱犯罪与毒品犯罪、金融犯罪等上游犯罪相互交织渗透,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近年来,洗钱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499件552人,2022年审结697件834人,2023年审结861件1019人;2024年1-6月审结349件573人。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至2023年一审审结洗钱案件中,洗钱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占比超过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