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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疫情,企业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2020-03-28作者:求实说法浏览:1147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开来,国际范围内股市暴跌、油价下跌等诸多经济问题也愈演愈烈。身处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之中,我国难以置身事外。这就给我国的疫情防控提出新的要求,即在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而实现经济复苏。经济的复苏,在于企业。企业复苏的关键,在于疫情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

流转资金不足,债务违约风险激增

在前期疫情冲击下,企业原材料供应不顺畅、物流效率延缓甚至中断以及企业产品销量下滑等诸多问题导致企业收入下降,而民众需求减少、货到付款的物流方式等更为微观的现实样态加剧了企业的资金负担与复苏进程。导致企业无法通过日常的有效运营来支付即期债务。同时,企业在营业收入减少的情况下,仍然面临大量刚性支出,多种因素导致企业易陷入债务违约风险。

一方面,非常态下企业自身的生产资金,并未随着前期企业的停工停产有所下降,相反企业的日常支出较于常态有所增加。首先疫情防控期间的员工年休假工资、职工患病期间工资等薪酬仍然需要支出,确保依照国家标准来保障职工权利。其次,疫情的冲击使得一些物资紧缺,不少物资成为抢手货,致使原材料成本上升。再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需要增加检疫环节,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筛选方可投入市场,这会导致流通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疫情还未结束,防控工作依然严峻,复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须采取提供口罩、消毒、相对隔离等措施,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这也消耗着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复工复产、创造收益被多数企业认为是回流资金、履行债务的重要举措,但复工复产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瓶颈。首先是原材料供应不足,物流的渠道不通畅,已生产的产品无法有效外销,这一问题急需解决。其次是有效劳动力不足,可供使用的劳动力因各种原因被隔离以及各地标准不一的区域性封闭措施导致不能顺利到达工作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最后是防疫物资相对短缺,引发企业主和员工的复工忧虑,若企业复工后由于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员工感染,企业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使得部分企业主不太愿意轻易复工。而从员工角度而言,由于对疫情的恐惧心理,个体的复工意愿也受到一定影响。

上述态势带来的进退两难,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恢复;造血机能,难以短期内通过大量的生产来确保产品利益价值的实现,而在疫情期间仍然要面临大量的日常性支出。这种动态的矛盾,会使企业债务违约的法律风险激增。为尽快恢复企业的;造血功能,必须从生产要素各个环节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财、物的有序、顺畅流动,这就要求国家统一全国范围内人员、物资跨区域流动的防控尺度,既要防止疫情死灰复燃,更要有利于促使经济尽早恢复。

外商单方违约,债权;被违约风险频发

全球范围内,疫情短时间内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我国一些主要贸易伙伴的消费需求下降、短期失业率上升、经济衰退风险加剧,对我国外向型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从行业来看,受冲击明显的有机电、服装纺织、化工等行业,这些企业短时间内海外订单大量被单方面取消。同时,企业面对海外订单取消而采取法律索赔的措施也面临着一定难度。

针对上述疫情带来的二次经济打击,企业应当尽快建立起应对;被违约风险的防火墙,一方面尽快完成已付全款的海外订单的交付,一方面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对于可能出现违约的海外订单,要么要求采购方进一步提交担保,要么运用预期违约规则,及早解除合同交付义务,防止损失扩大。同时企业应目光向内,未雨绸缪,研究国内疫情过后的消费需求,在产品研发和有效供给上下功夫,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创新产品,引领企业转型升级。

融资流动困难,资金短缺风险加剧

进入3月以来,一些国家企业部门债务杠杆率高企,信用评级下降,违约风险上升,众多外资企业都在拼命应对流动性危机,而流动性危机往往是金融危机的前兆。当全球金融危机发生时,在我国作为主要融资担保品的房地产可能面临贬值的风险,对于企业来讲,其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收窄,融资成本会大幅提高,稍有不慎就将陷入流动性危机当中。

为了避免企业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政府层面来讲必须适时地调整货币政策,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和社会融资的贷款利息,为市场提供足够多的流动性。从企业层面来讲,就是开源节流,尽快拓展资金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减少金融性资产的持有比例,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建立企业内部资金预警机制,精密策划做好资金收支计划,保生产保市场的前提下防止发生流动性风险。

多种矛盾交织,企业诉讼风险扩大

可以预见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企业卷入各种诉讼的可能性会大幅增加,且诉讼事项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发生诉讼风险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资金借贷、信用担保等,就合同履行而言,既有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期间无法交付的违约纠纷,也有防止交易对方出现履行不能而主动停止交付的违约纠纷。就资金借贷而言,既存在无法及时偿还借款的违约纠纷,也存在金融机构为了预防偿债风险发生的提前抽贷、不予续贷的借贷纠纷。就信用担保而言,有担保品价值下降而无法及时补充担保品的违约纠纷,也有为他人提供连带担保引发的担保纠纷。从企业经营的内部而言,主要涉及能否裁员以及支付工资福利,按时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劳动合同类纠纷。而这些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常态下难以聚合暴发,但是在疫情作用经济领域且持续发酵的情况下却极有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企业要防范化解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各类诉讼风险,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法务部门的风险防控功能,对于企业经营内外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排查和评估,按照法律风险高低、缓急确定分类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实施。二是法律纠纷发生时,要及时评估可能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以及承受能力,主动选择纠纷解决路径,无论是采取调解、仲裁还是诉讼,都应做到有效的成本控制,避免意气用事,使企业陷入无休无止的纠纷应对状态。三是一旦法律纠纷进入仲裁或者诉讼模式,就应当及时分析纠纷,以便应对每一阶段的法律风险,包括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诉讼请求的提出、证据的收集与提出等,做到有的放矢。四是及时与政府部门以及司法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寻求共同危机应对下的各方协力,有效缓和或化解纠纷,避免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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