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道德约束为主的农村社会,转变为法律约束为主的法律社会,这是十分艰难的。如果我们不能实现从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的无缝衔接,农业发展是很难实现的。农村;基层无法律已成为我们农业发展的;绊脚石
东北农业观察出品
基层无法律的问题是我们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难题
我所说的农村基层无法律并不是说法律在农村基层不管用,而是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农村基层的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但是却得不到治理的现象。
比如说,我们经常会听农民说某某村干部贪污了多少钱,但是却始终可以逍遥法外或者只是罢官免职没受到处罚,或者是村里面谁家关系硬,侵占机动地也没人能管。
在不就是谈好的租地合约,说毁约就毁约,给卖家或是买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受损失的也只能捏着鼻子自认倒霉。这些现象实际都是不正常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为什么就没有法律来约束不法行为呢?自身权益受侵害的农民为什么不让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自认倒霉和;无法无天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问题?
农民自认倒霉也不求助于法律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无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惹不起
在农村有一些人用;蛮不讲理来形容是比较贴切的,这些人做事毫无原则,只要自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做任何事情。很多农民遇到了这样的人就只能自认倒霉,法律拿他们没办法农民就更没办法了。
第二,维权成本高
我认为维权成本高才是农民不愿意求助于法律的关键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村干部或是基层政府部门的时候,农民根本就很难维权成功。
第三,官官相护
我们说的管管相护并不是说这些基层干部徇私枉法,而是说执法和监督都是;一家人很难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最后造成的后果就是;官官相护这也是在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村民知道这个原因,所以有事情才不愿意求助基层政府部门的。
我们上面说的这三种原因虽然不是导致农村;自认倒霉和;无法无天现象的全部原因,但是也相差不远了。
依法治村应该尽早的提上日程
有法可依有法可尊,是我们农村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让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比如说我们的养殖政策,以前是禁养一刀切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说不让养殖就不让养殖,现在生猪规模缩减了就放开政策不那么管了。那么问题就来了,禁养一刀切是合法还是不合法的呢?如果是合法的,现在让养殖了岂不是推翻了以前的禁养政策的合法性吗?
我们该怎么解释这个前后矛盾的问题呢?如果以后再出现类似的问题我们又该如何解释呢?农民的利益又该让谁来维护呢?其实我认为这种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依法治存,让农民有法可依应该尽早提上日程了。
法律是束缚更是保障也是我们做事的底线,更是农业发展农村进步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法律是给遵守法律的人制定的这句话是没错的,我们只有制定出适合的法律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让社会稳定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我们国家虽然法律很健全,但是在农村我们却很少看到;法律的影子或者说我们的法律在农村根本就没有被彻底地遵守和执行。我们农民还是按照约定成俗这个;规矩来办事。
以前一旦出现;反悔的事情,大多数都是不了了之,那时候因为交易量不大损失也不大,所以问题还不凸显。现在则不同了,土地交易规模和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农民的损失是难以承受的,这对农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所以依法治村,健全农村法律系统是十分重要的。
在农村仗势欺人或是以权压人的事情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就法律在农村没有被彻底地贯彻和执行。所以我们认为如果不让农村有一个公平安全的发展环境,那么农业发展根本就无从谈起,所以依法治村严格执法就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