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通过立法加强生态保护,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在三年时间里一共完成12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制定修改工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他提到,一方面,在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法律过程中,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在现场,他还介绍了三件具有代表性的立法。
一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则,建立防治基本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区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责任,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明确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完善保障措施,从严设定法律责任,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公众健康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制定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通过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措施,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改善和恢复生态系统的质量和功能。
此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通过打包修改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部分修正,确保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修改,也规定了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许安标说,在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专门立法的同时,完善民事、刑事法律制度,打出系列组合拳,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他说,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污染环境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以犯罪情节作为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将环境影响评价造假、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加大对环保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犯罪的规定。从民事侵权、刑事责任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