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
2020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9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74元。
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01.01)
3、长沙(另有岳阳、郴州、常德):《关于在全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2019.12.19)
适用情形: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含:医疗费、误工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受每年发布的民生调查数据影响的为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
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指数:十级10%、九级20%、八级30%、七级40%、六级50%、五级60%、四级70%、三级80%、二级90%、一级100%。
计算基数:2020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
长沙地区: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新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计算残疾赔偿金时,统一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18周岁以下:[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8-60周岁之间:[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74周岁之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计算基数:2020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79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74元。
长沙地区: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新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统一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
60岁以下: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74周岁之间: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75岁以上:湖南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计算基数:2020年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
长沙地区: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新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计算死亡赔偿金时,统一按照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