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加上之前发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这意味着,湖南省202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全部更新!
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湖南省202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一审案件相关经济损失的计算,应当以湖南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21年度相关统计数据予以确定。
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
(一)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年。
(二)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294元/年。
(三)2021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4,469元/年,各行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如下:
(四)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8,874元/年,各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下:
(五)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438元/年,各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如下: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审判实践中,需要根据“政府部门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赔偿数额的项目有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六个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误工费
受害人的误工费计算分为三种情形: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其从事行业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统计数据主要解决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其从事相关行业的情形,即: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比如,受害人的误工时间经司法鉴定为90天,其能举证证明长期从事建筑业工作(建筑工地的民工),但无法证明其存在固定收入,则其误工费的计算可以参照2021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建筑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102元/年计算,误工费数额为13,340.22元(54,102元/年÷365天×90天)。
2、护理费
受害人的护理费计算分为二种情形: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统计数据主要解决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情形,即:参照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
比如,受害人的护理期间经司法鉴定为90天,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情形,其护理费可以参照2021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居民服务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333元/年计算,护理费数额为12,410.88元(50,333元/年÷365天×90天)。
3、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受害人未年满60周岁,因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则其残疾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按照湖南省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年计算,残疾赔偿金数额为:89,732元(44,866元/年×20年×10%)。
计算残疾赔偿金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受害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是伤残赔偿系数要考虑,一级伤残系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为10%。
4、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湖南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8,874元,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主张丧葬费44,437元(88,874元/年÷12月×6月)。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湖南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66元/年,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897,320元(44,866元/年×20年)。
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同样要注意受害人的年龄是否年满60周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比如,受害人死亡时已年满68周岁,则其死亡赔偿金计算年限应为12年(20年-8年);受害人死亡时已年满75周岁的,则死亡赔偿金计算年限一律为5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294元/年,故应当按照此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比如,受害人张某因交通事故致十级伤残,夫妻共同生育了张小某,张小某已年满10周岁,需要扶养的年限为8年,则张某可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计算为11,317.6元(28,294元/年×8年×10%÷2人)。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扶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二是被扶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法定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考虑是否为夫妻共同扶养,被扶养人为老年人的,应当考虑其他抚养义务人(其他子女)的扶养义务。三是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四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