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有很多案件,一审错了,二审也错了,然后再审、抗诉统统一错再错,最终导致案件败诉。此时视乎法律程序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一种程序叫做院长发现,所谓院长发现就是本院院长发现生效判决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程序。
笔者有幸了解到当事人廖金凤谈到他身上所发生的一起非法用工案件,故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廖金凤51岁,似乎年纪已经很大了,但是他却是三个孩子的父亲,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但是就在这一年,上天给这个家庭开了个玩笑,廖金凤在环保砖厂上班的过程突发安全事故,左腿被截肢,经司法鉴定属于五级伤残,作为老农民不懂法律,不知道什么是非法用工什么是工伤,只知道找砖厂要赔偿,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没有认真审查被申请人作为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是否合适,竟然稀里糊涂受理了,也判了,判决环保砖厂赔偿廖金凤84万元,本以为事情到此告一段落。
谁知道砖厂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且买通了假肢矫形中心的鉴定人员重新做了鉴定,法院也采纳了该鉴定,导致一审法院判决环保砖厂仅仅赔偿廖金凤36万元,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一个失去了一条腿的能不能顶得住,试问谁愿意用一条腿换36万,这能支撑一个家庭吗,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就有了后面的二审维持,再审驳回,抗诉不支持,法律走到了尽头,为有不断的上访喊冤,但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声音是多么的引不起社会的关注。
廖金凤谈到当时的情形忍不住泪目,他说道:“非常感谢邵阳市中级法院的院长,他是人民的好院长...”,最终还是邵阳市邵阳市中级法院启动了院长发现程序,原来环保砖厂当时并没有注册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因此本案属于主体错误,因此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最终发回隆回法院重新审理。
最后,廖金凤说,邵阳中院已经裁定发回原审法院再审了,案件会按照一审程序在隆回法院于10月28日重新审理,至于判决结果如何,他相信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会给他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最终还是要感谢邵阳市邵阳市中级法院的院长。